新增“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服务项目收费
为就近提供慢病管理、上门诊疗服务,分流大医院压力,落实分级诊疗,减轻群众就医经济与时间负担,筑牢基层健康防线,医院实施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参照同等级医院和周边医院的收费标准,按照我院实际情况,将收费标准作以下规定:
项目名称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项目内涵 | 价格(元) |
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 | 无 | 人次 | 指由需方自愿要求,为患者提供家庭医护保健等卫生服务,包括家庭特聘医生、家庭特聘护士等。由需方提出申请,医疗机构统一安排医务人员或根据需方要求的医务人员上门开展家庭体检、咨询、康复、理疗、护理、送药、注射、出诊等服务。要求开展该项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 40 |
注:此服务项目费用属于自费费用,不属于医保、大病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的支付范围。自公示日期开始十个工作日后予执行。特此通告。
长兴县人民医院
2026-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