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长兴县人民医院站点救护车辆维修单位遴选项目,执行2025年09月30日医院院长办公会决议,组织多家遴选议价。
参照项目名称:长兴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23-2024年度公务车辆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项目编号CXCG202303002的遴选结果、要求执行。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ZX-2025-ZH-03
项目名称:长兴县人民医院站点救护车辆维修单位遴选项目
项目预算:7万元
标项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 数量 | 交货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单位 | 时间 | |||||||
1 |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奔驰救护车1台(威霆2.0T,18款2020年注册上牌);福特全顺V362救护车5台,1台2021年12月注册上牌;2台2023年12月注册上牌。2台2024年9月注册上牌。 | 1.参照国家标准、军队标准、行业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标准; | 次 | 依据实际发生为准 | 签订协议之后一年 | 维修企业的固定维修场所或上门维修。 | 预算7万元(含发动机及变速箱大修、拖车施救等费用。) |
说明 | 1. 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伴随服务和含税等价格。 3. 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报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
采购需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若政府组织新一轮遴选,本次合同终止,按新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投标单位必须为:长兴县2023-2024年度公务车维修入围企业。
三、获取遴选文件
(一)获取时间:自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 11月 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获取地点:湖州市长兴县人民医院3号楼3F-采购中心
(三)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或电子邮件报名获取;如邮件获取,请将获取文件要求提交的文件资料发送至:1256133645@qq.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 月8日14时00分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址:长兴县人民医院3号楼3楼采购中心8号会议室
六、遴选时间:2025年12 月8日14时00分
七、遴选地址:长兴县人民医院3号楼3楼采购中心8号会议室
八、保证金:0元
九、公告发布地址:
长兴县人民医院(http://www.cxrmyy.com/)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3.其他事项:
(1)说明:
A.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人民医院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中路66号
传 真:/
2. 项目联系人(技术询问):吕老师,17816795881
项目报名联系人(询问):丁老师、陈老师,0572-6267836
3. 质疑联系人:钱伟峰
质疑联系方式:0572-620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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