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梅毒母婴传播
2025-08-07 10:25:44 来源:长兴县人民医院(浙医二院长兴院区) 浏览:107

一.什么是梅毒母婴传播?

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所引起的一种慢性、系统性的性传播疾病,可分为后天获得性梅毒和先天梅毒。妊娠或分娩等过程,梅毒螺旋体可通过孕产妇传染胎(婴)儿。

二.梅毒母婴传播的危害?

梅毒母婴传播可导致胎儿早期流产、死胎死产、早产、儿童感染等。未经治疗的梅毒感染孕产妇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可达70%。

 三、预防梅毒母婴传播有哪些措施?

减少高危性行为,比如多性伴、无保护的性行为。

接受婚检,有计划妊娠、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孕前已知梅毒感染,最大程度降低血清滴度。

孕早期尽早接受梅毒筛查,确诊感染尽早抗梅毒治疗。

生产过程中避免损伤性操作。

梅毒感染产妇所生新生儿接受预防性治疗。

四、梅毒感染孕产妇的分娩方式?

梅毒感染非剖宫产指征。梅毒感染孕妇全程、足量、规范治疗,没有梅毒感染临床症状;已临产,不建议行剖宫产,避免紧急剖宫产。

五.梅毒感染孕产妇分娩儿童如何喂养? 

梅毒不经母乳传播,梅毒感染非母乳喂养禁忌。接受预防梅毒母婴传播规范治疗,可进行母乳喂养。如果母亲乳房及乳头有破溃,立即停止母乳喂养。未规范治疗者,暂缓直接哺乳,乳汁经巴氏消毒后可喂养,疗程结束后可直接哺乳。

六、梅毒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如何接种疫苗? 

总体按照一般疫苗通用原则接种。

若无症状,没用过激素及免疫相关药物,正常接种。

急性发病期,或正在用药,暂缓接种。

有先天性脏器损害,如先天性心脏病,则根据损害程度进行评估后接种。

 七、梅毒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如何进行儿童保健? 新生儿出院后1周接受医务人员的家庭访视,儿童应当在1、3、6、9(8)、12、18、24、30、36月龄以及4、5、6岁时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儿童保健服务,监测生长发育状况。如有异常及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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