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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民医院供应商来访须知
2024-07-03 10:37:45 来源:长兴县人民医院(浙医二院长兴院区) 浏览:2151

供应商来访须知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规范供应商代表在医院的从业行为,严明行业纪律,深入纠治医药等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提高医院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自觉性,我院依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九项准则》,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Ⅲ-H3220000-012C《供应商来访工作制度》。

在我院销售药品、疫苗、耗材、设备、物资的供应商,各公司直接与我院接洽的公司代表需按此规定执行。其他基建项目、维修项目、外包服务项目、信息软硬件等的供应商代表来访参照此制度执行。

供应商代表需要在长兴县人民医院网站下载《供应商代表来访预约登记表》(以下简称“预约表”),按要求填写后在预约日前一周发设备科、药剂科、采购中心等相应部门邮箱进行拜访预约登记。经同意后来访。药剂科为每周四上午9:00-11:00;设备科为每周二上午9:00-11:00;采购中心为每周二下午13:30-15:30

供应商在预约时间内前往指定接待地点进行拜访,接待地点为3号楼38号会议室或6号楼4号会议室。接待时,来访供应商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签到,拜访结束后请供应商代表直接离院,不得到其他区域、科室走访。严禁供应商代表在诊疗区域、办公区域进行产品推介和促销活动。

相关预约联系方式:

药剂科邮箱:cryyxb@163.com             

采购中心邮箱:cxchy2001@163.com

设备科邮箱:cxyyjc@163.com

附件:供应商来访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