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医二院长兴院区(长兴县人民医院)
医疗设备市场调研公告
我院将对以下医疗设备进行市场调研,了解符合临床要求产品的型号、功能、配置、价格、市场占有等情况,请符合条件的产品供应商积极参与报名。
一.项目清单
本次市场调研项目如下:
序号 | 医疗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 | 合计 |
1 | AED | 200 | 台 | 400 |
建设标准:AED安装建设标准参照《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配置指南(试行)》。主要包括:AED设置点使用统一标识;应附有保护外箱或机柜;外箱或机柜门应方便、快捷开启(不上锁、不扫码);外箱或机柜上,统一标明“自动体外除颤仪”字样,粘帖警告用语和警示贴,禁止非必要取用;安装在位置显眼、易于发现、方便取用的固定位置。
产品要求:
1.选择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设备。AED 设备必须获得国家药监局注册认证,其数据安全、数据传输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医用电气系统系统安全要求》、《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
2.选择操作简单、容易掌握的设备,操作按键标识简单易懂,降低误操作风险。
3.选择具有成熟的物联网管理的设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来进行 AED 自我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维护和管理效率,降低人员成本,提高急救效率。
4.选择能够与“浙里急救”云平台联网的产品,并提供免费开放接口可以接入“浙里急救”云平台,便于构建AED 地图供民众查询。
5.选择具有及时响应用户所需的一站式的 AED 售后服务体系的产品。
二.报名及相关注意事项:
(1)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04月03日08:30
(2) 调研时间:2024年04月03日8:30-10:30
(3) 调研地点:公共卫生科会议室
(4) 报名方式:现场签到报名,
(5) 咨询电话:程先生,联系电话:0572-6267800 郑先生,联系电话:0572-6267869
(6) 调研当天携带投标资质证明、产品介绍文件及我院《最终报价/承诺单》(见附件)一式多份加盖公章以备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 具有各级代理授权书,包括国内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商或唯一指定代理商、浙江省级代理商、区域代理商;
(5) 所有证照均需齐全、在评标期内有效、且无超范围经营现象;
(6) 投标单位应具有完善的销售供应和售后服务的保障体系;
(7) 投标单位商业信誉良好,在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不良记录信息。
长兴县人民医院(浙医二院长兴院区)
设备科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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