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馆中医专家门诊新增特需服务项目公示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为满足人们的健康需求,服务患者,特聘请外院中医专家在本院坐诊为患者诊治,根据《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规定,以及周边医院的收费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特需中医专家门诊诊查费加收 | 普通门诊诊察费 | 次 | 60 | |
特需专家门诊诊查费加收 | 普通门诊诊察费 | 次 | 80 |
注:特需服务项目费用属于自费费用,不属于公费、大病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的支付范围。特此通告。
长兴县人民医院 医保物价科
电话: 6267525
20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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