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处置谈判项目
1. 询价公告:
失效水基灭火器处理项目院内询价公告(第二次)
为了规范医院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回收一部分资金,加强廉政建设,实施阳光工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医院管理规定,拟对长兴县人民医院所需失效水基灭火器处理项目进行院内询价,充分体现“价格优先、公平竞争”的原则,在资质符合的条件下价高中标。
2. 品牌及数量:火冰牌水基灭火器(MSZ/3)*720个。
3. 相关资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合格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商务要求: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处理灭火器必备的资质。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供院方存档,原件现场备查,不提供原件视为虚假应标。
4.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9点30分,地点3-3F-采购中心办公室
5. 谈判时间:2023.05.18下午13:30,地点3-3F-8号会议室
6. 采购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7. 招标联系人:金老师0572-6267836
主管部门:张老师 联系电话:15088340022
质疑:钱老师 联系电话:0572-6207290
长兴县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2023-5-12
2.附件:询价文件
2. | 主要技术要求 | 响应情况 | |
2.1 | 品牌要求 | 火冰牌水基灭火器(MSZ/3) | |
2.2 | 报价 | 元*720个 | |
3.0 | 商务要求 | ||
3.1 | 运输 | 需投标方按规范运输,潜在风险自行负责,承诺与院方无关。 | |
3.2 | 付款方式 | 现场清点装车后按实际数量现场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