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处置谈判项目
1. 询价公告:
失效水基灭火器处理项目院内询价公告
为了规范医院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回收一部分资金,加强廉政建设,实施阳光工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医院管理规定,拟对长兴县人民医院所需失效水基灭火器处理项目进行院内询价,充分体现“价格优先、公平竞争”的原则,在资质符合的条件下价高中标。
2. 品牌及数量:火冰牌水基灭火器(MSZ/3)*720个。
3. 相关资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合格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商务要求: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处理灭火器必备的资质。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供院方存档,原件现场备查,不提供原件视为虚假应标。
4.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11日16点30分,地点3-3F-采购中心办公室
5. 谈判时间:2023.05.12上午9:30,地点3-3F-8号会议室
6. 采购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7. 招标联系人:金老师0572-6267836
主管部门:张老师 联系电话:15088340022
质疑:钱老师 联系电话:0572-6207290
长兴县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2023-5-8
2.附件: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