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病毒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降低医院感染风险,确保患者安全看上病、看好病,请住院患者及家属知晓以下规定:
一、住院期间患者请穿病员服,一律不得请假外出。
二、所有病区严格执行24小时门禁管理与出入管控。
三、谢绝探视,提倡视频探视、手机探视。
四、有关陪护:
1. 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安排陪护。
2. 情况特殊确需陪护,由主管医生与护士长根据患者病情决定。
3. 确需陪护者,要求陪护人员固定,仅限一名,佩戴专用陪护腕带,凭陪客腕带进出病区; 陪护人员原则上不出院外。
4. 陪护人员需符合以下全部要求:①健康绿码(黄码、红码不得陪护);②流行病学史阴性;③无发热、腹泻、乏力等十大症状。④所有陪护人员均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⑤28天内来自或途径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上述地区的人员,一律不能进病房。
五、规范佩戴口罩并每天更换,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不聚集扎堆聊天,病室间不串门,用餐时保持1米以上有效距离。
六、注意手卫生,接触公共物品后应注意正确洗手。打喷嚏、咳嗽时注意遮挡。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一起为健康护航,为抗击疫情做出积极的贡献!
长兴县人民医院(浙医二院长兴院区)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