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医院项目引进,降低医院成本,加强廉政建设,实施阳光工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医院管理规定,拟对长兴县人民医院移动非机动车棚进行院内询价,充分体现“公平竞争、服务高效、择优选择”的原则
1.采购预算:7.2万元
2.相关资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合格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商务要求: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质量认证证书等医院认为必备的证件。
3.谈判时间:2021.6.8下午15:00 谈判地点:3-3F-8
4.采购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5.联系人:杨先生0572-6267836
长兴县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2021.06.05
2.附件:询价文件
2. |
技术、商务要求 |
响应情况 | |
2.1 |
主体框架 |
镀锌管2.0mm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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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顶棚 |
PC板 6mm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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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轮子 |
带锁扣 耐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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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长宽高 |
6m*2.1m*2.2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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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数量 |
2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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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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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营业执照 |
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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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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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法人委托书 |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