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人民医院污水消毒药剂采购项目经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兴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招标范围:长兴县人民医院污水消毒药剂采购项目。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单过硫酸氢钾消毒粉 |
1 |
年用量 |
7.9万元 |
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厂家授权代理商;
3.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规定。
3.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厂家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2.
4.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1年03月8日至2021年03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6:30),持【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盖公章)、厂家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到长兴县人民医院3号楼三楼采购中心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03月11日14:30时,长兴县人民医院3号楼三楼5会议室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人民医院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2-6210719
长兴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消毒药剂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1).doc
长兴县人民医院
2021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