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全力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69号、浙江省疫情防控办〔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公告如下:
1.严格管控:病房楼严格实行24小时出入门禁管控。
2.住院患者:入院前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核酸阴性方可入住。住院期间除诊疗相关需要,不允许离开医院。
3.关于陪护:住院患者原则上不探视、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可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核酸检测阴性且28天内未途经境外或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未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接触上述地区人员。
4.陪护人员出入病房必须伸手出示陪护手腕带。
5.关于探视:谢绝探视,提倡电话、视频等慰问方式。
6.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需做到:①均须做好个人防护。规范戴口罩,勤洗手,主动出示手腕带,配合筛查;②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的住院患者;③如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告知医务人员。
7.陪护人员核酸检测结果超一周仍需固定陪护者,则按流程免费再次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可以延续陪护。
8.公安机关对涉嫌扰乱单位秩序,殴打他人等违法行为,坚决严格处理。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一起为健康护航,为抗击疫情做出积极的贡献!
长兴县城东派出所 长兴县人民医院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