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药品质量的期限。通常标注在药品外包装和标签上。
药品使用期限,具体的说就是药品开启后使用期限。它是指药品经打开使用后,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可以保持药品质量的期限。这个概念通常是针对多剂量包装药品。多剂量包装药品是指最小销售单元内含有多次给药剂量的药品,可多次取用,如瓶装药、大部分眼用制剂、鼻用制剂等,开启后使用一段时间后仍会有剩余。而据文献报道,药品首次开启后,其原有的稳定性发生变化,需要在一定期限内使用,这个期限不同于药品有效期,而且通常短于药品有效期。
看到这里,大家肯定明白了,药品有效期≠使用期限。然而,究竟怎么去看有效期和使用期限呢?
先来了解一下药品有效期的几种表达方式,举例说明:
1. 有效期至2020.09.08,是指该药品可用到2020年9月8日。
2. 有效期至2020.09,是指该药品可以使用到2020年9月30日,也即9月的最后一天。
3. 失效期2020.09,是指该药品可以使用到2020年8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药品有效期有意义的两个前提条件是:①药品未开启;②药品按其规定条件下贮存。一旦药品开启使用,它们的稳定性就会有变化,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则需要看药品使用期限了。那么,各种包装、各种剂型、各种用途的药品,它们的使用期限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这里列出了一些常用剂型的药品使用期限,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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