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人民医院绿地养护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 询价公告
为了美化医院环境,降低医院成本,加强廉政建设,实施阳光工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医院管理规定,拟对长兴县人民医院绿地养护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充分体现“公平竞争、服务高效、择优选择”的原则。
1.数量:医院范围内所有绿地养护工程项目及移动花坛,具体面积自行现场勘察。
2.相关资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合格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商务要求: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质量认证证书等医院认为必备的证件。
7号楼202会议室
4.采购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5.评分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6.联系人:宋老师 18757235580
长兴县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部
2020.5.20
二.附件:询价文件
1. |
主要技术要求 |
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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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保洁 |
绿地内草木、草坪、行道树保洁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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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虫害 |
植物生长期间及时治虫防病,绿化受病虫害侵面积不大于同一绿化品种总面积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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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修剪 |
草坪、树木及时修剪,草坪不得高于10cm,亚乔木每年修剪1次以上,灌木每年8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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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施肥 |
施肥半年不少于1次,植物生长健壮,形态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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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基础设施 |
维护好绿地内,树圈内及周围的一切园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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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防灾 |
遇到灾害性气候发生,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抗旱,浇水,抗台扶树,抗雪保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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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任务 |
在遇各类检查、评比及重大活动、节假日时,涉及承包范围内的应接的任何突击性任务,确保在各类创建评比活动中不失分,在各种重大活动、节假日不受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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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考核 |
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定期与抽查相结合。考核结果月考核成绩在85分及以上的,养护经费全额支付;85分以下的,每月扣减养护服务费的1%;不满70分的,为考核不合格,养护经费不予支付。如两次得分均在70分以下,甲方有权取消其养护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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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商务、预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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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预算金额 |
4.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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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工商营业执照 |
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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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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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法人委托书 |
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