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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民医院绿地养护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5-20 12:07:33 来源:长兴县人民医院(浙医二院长兴院区) 浏览:30849

长兴县人民医院绿地养护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 询价公告           

  

为了美化医院环境,降低医院成本,加强廉政建设,实施阳光工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医院管理规定,拟对长兴县人民医院绿地养护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充分体现“公平竞争、服务高效、择优选择”的原则。

1.数量:医院范围内所有绿地养护工程项目及移动花坛,具体面积自行现场勘察。

2.相关资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合格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商务要求: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质量认证证书等医院认为必备的证件。

3.谈判时间20205261430

7号楼202会议室

4.采购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5.评分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6.联系人宋老师 18757235580

                                    

 

 长兴县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部

                                                                        2020.5.20

.附件:询价文件

1.

主要技术要求

响应情况

1.1

保洁

绿地内草木、草坪、行道树保洁率达100%

1.2

虫害

植物生长期间及时治虫防病,绿化受病虫害侵面积不大于同一绿化品种总面积的5%

1.3

修剪

草坪、树木及时修剪,草坪不得高于10cm,亚乔木每年修剪1次以上,灌木每年8次以上。

1.4

施肥

施肥半年不少于1次,植物生长健壮,形态良好。

1.5

基础设施

维护好绿地内,树圈内及周围的一切园林设施。

1.6

防灾

遇到灾害性气候发生,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抗旱,浇水,抗台扶树,抗雪保绿。

1.7

任务

在遇各类检查、评比及重大活动、节假日时,涉及承包范围内的应接的任何突击性任务,确保在各类创建评比活动中不失分,在各种重大活动、节假日不受批评。

1.8

考核

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定期与抽查相结合。考核结果月考核成绩在85分及以上的,养护经费全额支付;85分以下的,每月扣减养护服务费的1%;不满70分的,为考核不合格,养护经费不予支付。如两次得分均在70分以下,甲方有权取消其养护资格。

2.0

商务、预算要求

2.1

预算金额

4.8万元

2.2

工商营业执照

提供

2.3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

2.4

法人委托书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