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处理院内污水,降低医院成本,加强廉政建设,实施阳光工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医院管理规定,拟对长兴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以及消毒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谈判,充分体现“公平竞争、服务高效、择优选择”的原则。
1.内容:长兴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备以及消毒药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谈判
2.转为单一来源采购原因:该项目已于长兴县人民医院官网按规定程序挂网,公示两次挂网报名供应商均不足三家,作为流标处理,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2.相关资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合格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商务要求: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质量认证证书等医院认为必备的证件。
3.谈判时间:2018.09.12上午10:00。
4.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现场审核资质合格后获取。
5.联系人:宋宇帆 18757235580
长兴县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部
2019.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