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科室:
根据长卫计党委〔2017〕3号文件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2017年长兴县人民医院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要点》,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兴县人民医院委员会
长兴县人民医院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长兴县人民医院党风廉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十四次党代会和县卫计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四风”,坚定不移抓行风,坚决有力反腐败,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强化行业内作风建设,坚决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为开创“效益卫生、品质医疗、百姓健康、各方满意”新局面,为实现“健康长兴”,及我院2017年总体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证。
一、加强党内监督,突出核心意识
1.严守政治纪律与规矩。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党员干部必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始终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到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
2.严格落实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学习“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 精神,贯彻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卫计局的决策部署,坚决不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严格落实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卫生计生系统“坚守岗位不推诿、工作规范不出差错、廉洁从医不损害形象”三项纪律。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利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等锐利武器,增强党内组织生活活力。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抵制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的行为。
4.强化学习教育。重点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依托我院基层党校、道德大讲堂、赴警示基地参观、邀请专家来院讲学等学习平台,着重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等的精神,以及有关医改的各项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医者仁心、大医精诚等传统医德医风文化,增强纪律教育和廉政文化感染力。
二、强化担当精神,凸显责任意识
5.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是单位党风廉洁“第一责任人”,强化纪检监察室督查职能。各科科主任是科室内党风廉洁建设“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要强化党风廉洁建设意识,签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药械购销领域廉洁自律责任书等。
6.落实监督责任。发挥纪检组的督查职能,及时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等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加强对基建、人事、财务、药品、设备、物资采购等的监督,着力消除廉洁风险隐患,打造“阳光工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主要为单位“一把手”、重点科室负责人、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做到逢信必查、逢访必查、逢事必查,及时分类处理。
7.落实 “一岗双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防止出现“上热下冷”,要做到党风廉洁与业务工作同抓共管,对本单位、各条线和科室的政治生态和党员干部的健康成长负责。
三、严格制度执行,强化防范意识
8.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严禁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和违规兼职取酬。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严格执行长兴县人民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及《长兴县人民医院关于印发中层干部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严格落实《长兴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耗材采购管理办法》,确保按需审批、阳光采购。落实财务审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 “
9.全面实施约谈提醒制度。对反映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约谈提醒。严格执行向上级党委和纪检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新任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廉政谈话。
10.落实“阳光卫计”制度。严格按照“阳光卫计”,深化阳光党务院务、阳光用药、阳光采购、阳光招聘、阳光评审等机制,继续抓好信息公开,落实三公经费公开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网上采购制度,严格规范采购行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医德考评工作。
四、践行“四种形态”,加大问责执纪力度
11.落实“八项规定”反“四风”。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坚持深化巩固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反弹。各科室必须关注小节、注重细节,把握年节,把纪律约束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纪律约束、作风建设和惩治不廉,环环相扣、递进衔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完善并落实相关工作纪律、公务接待、财务管理、会议制度以及值班制度。要发挥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模范作用,引领党员干部养成优良作风。
12.加大问责力度。贯彻落实《长兴县机关干部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办法》,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对发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缺失、监管责任缺位,“四风”和违反“九不准”规定以及其他行风问题的更要从严追究责任。
13.惩治腐败零容忍。坚决杜绝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对在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工作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绝不姑息。一旦发生有上级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并及时进行通报,严明行业纪律。不断提高纪检组织成员实施有效监督的能力,为医院的健康发展、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