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设备机房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为长兴县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设备机房项目施工监理,已经批准同意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发包人为浙医二院长兴院区(长兴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兴县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设备机房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长兴县太湖中路66号
2.3建设规模:长兴县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设备机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37.48平方米,主要包括长兴县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设备机房建筑安装及室外管网、道路、景观绿化等工程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投资估算价约600万元,施工工期约120日历天。
2.4监理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长兴县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设备机房建筑安装及室外管网、道路、景观绿化等工程建设内容,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工作,协调各单位之间、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并得以通过。
2.5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整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试验、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监理服务期延长的风险费用和所有相关的管理成本。
3、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丙级的独立法人。
3.2省外监理企业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具有注册在承包申请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5其他要求:
(1)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建筑工程专业1名(建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机电安装专业1名(机电安装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体健康。
注:以上人员专业配备应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及发包人的要求。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浙江省省外的承包申请人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4、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4.1 凡有承包意向的单位,请于2019年4月17日下午16:00前,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注册证书、省外监理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报价书(所有资料封装),到浙医二院长兴院区(长兴县人民医院)7号楼201会议室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5、开标时间、地点
2019年4月17日下午16:00分在浙医二院长兴院区(长兴县人民医院)7号楼201会议室开标。
6、中标方式
本次中标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最高限价 4.8 万元。
7、监理费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后一次性支付。
8、联系方式
发包人:浙医二院长兴院区(长兴县人民医院)
地 址:长兴县太湖中路66号
邮 编:313100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572-6267779
浙医二院长兴院区(长兴县人民医院)
2019年4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