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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急救中心关于医疗保障有偿服务收费的公示
2019-02-14 09:20:59 来源:浙医二院长兴院区 浏览:9174

长兴县急救中心

关于医疗保障有偿服务收费的公示

    根据《长兴县急救中心关于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保障为非院前急救服务范围,属特需服务。除卫健局下派的保障任务外都属于有偿收费范畴,参照本市其他区县的收费标准,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收费协议,各医疗保障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现定价如下:

医疗保障服务费:300元/小时,该收费属特需收费,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如在医疗保障期间发生抢救、治疗等诊疗行为的,按实际检查治疗、药品耗材等使用情况根据有关物价标准额外收费,这部分费用可纳入相关医保报销范围。

特此公告!

                                长兴县急救中心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