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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人民医院净水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12-07 09:19:24 来源:浙医二院长兴院区 浏览:13133

长兴县人民医院净水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兴县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部,经长兴县人民医院院务会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医院三重一大制度,拟对长兴县人民医院净水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人民医院净水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XYYHQSB-2018-10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长兴县人民医院净水器采购项目

5

5万元

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形式采购5台带童锁一热一冷带净化过滤器净水器.

具体报价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的相应规定为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磋商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磋商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厂家授权代理商;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厂家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饮水设备生产企业的产品须具有3C或CQC认证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 12月6日-12月8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太湖中路66号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  0  元,售后不退。

八、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厂家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④饮水设备生产企业的产品须具有3C或CQC认证证书;

⑤并提供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认定由评审专家开标后根据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认定。

九、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年12月9日14:3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人民医院10号楼120急救中心二楼10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18年12月10日14:30时在长兴县人民医院10号楼120急救中心二楼10会议室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媒体:

“长兴县人民医院外网”( http://www.zjzfcg.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1、长兴县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部    联系人:金主任

联系电话:13732377079

3、长兴县人民医院采购行政监管部门和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2-6267577

                                            长兴县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部

2018年12月06日